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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截图
人民网武汉12月29日电 日前,宜昌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宜银保监罚决字〔2022〕12号)显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存在贷款管理不到位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该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林凌。根据有关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宜昌监管分局对兴业银行宜昌分行予以罚款30万元;对责任人宋林林、张朝雄分别予以警告。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截图
此前,11月14日,根据襄阳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襄银保监罚决字〔2022〕3号)显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存在贷款资金受托支付不规范、未严格落实“实贷实付”要求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根据有关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襄阳监管分局对其罚款25万元。(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