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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观点:ST宏图: 关于预重整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时间:2023-03-21 22:11:16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 宏图   公告编号:临 2023-019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资料图】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下

达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

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权人南京溪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南京中院

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披露的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被债

权人申请重整及实施预重整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破申 4 号],南京中院同意公司先行启动为期 6 个月预重整工作,并

指定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与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预重整期间的联合管理人,组织开展预重整指导工作,详见公司于

公告》和《关于法院同意公司启动预重整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2-006、007)。

                  公司发布

                     《关于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2-010),请公司债权人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前向

预重整管理人申报债权。

编号:临 2022-057),公司预重整期限延长至南京中院就公司重整申

请作出裁定之日止。

  二、风险提示

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

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则》第 9.4.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

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

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

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3 条的规

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图三胞”)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

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

清算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3-014)。法院裁定受理宏图三胞

债权人对其破产清算的申请并指定管理人,将导致公司丧失对宏图

三胞的控制权,宏图三胞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止 2022 年

其他应收款 376,791.16 万元、对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87,264.24 万元;

公司子公司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宏图三胞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对宏图三胞预付款项 144,925.49 万元。公司将依据会计

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宏图三胞破产清算的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

计处理,最终影响以其破产清算执行结果和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负值,根据《上市规则》第 9.3.2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

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公司控

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立案,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披露的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22-001)。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

中,尚未有结论性意见。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

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市规

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重大违法强

制退市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遵照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

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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