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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关注:涉案金额超百万!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时间:2023-04-09 12:56:48    来源:媒体:中国环境

案件直击

“我们会加强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动、综合执法的优势强势,严格查处相关危害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近日,湖南省长沙县行政执法局依法将一起生态环保类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去年,接部门移送线索,反映张某某涉嫌无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活动,执法人员迅速就此事开展调查。

经查,张某在长沙县湘龙街道中南社区经营某汽车门店,执法人员在其店内二楼楼梯间查获密封桶装废三元催化剂100多公斤。现场张某无法提供任何收集、经营、处置危险废物的相关手续。

调查中,执法人员得知,在未办理相关危废许可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张某一直从各处收购汽车尾气排气筒,从中获取废三元催化剂,并将其出售给浙江省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在长沙市生态环境局的帮助与协调下,温州市行政执法部门协助参与调查,经过两地调查取证,查明期间张某与该公司交易10余次,涉案废三元催化剂总重量多达3091.86公斤,涉案金额高达百万余元。

处理结果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判定,当事人从机动车尾气净化器中获取的废三元催化剂,属于类别为“HW50”危险废物,特性为毒性。

张某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二款,即“禁止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三元催化器的废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含尾气净化过程中过滤下来的一些没有反应完全的有机物,其中包含有臭氧、醛类、硝酸脂类等多种复杂化合物、石棉纤维毡等,还有铂、钯、铑等金属元素,具有毒性。随意拆解、丢弃、露天堆放等非法处置的行为都会对环境产生污染和危害。”执法人员表示,根据相关规定,案件中当事人的行为可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目前,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已将该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处理。

据了解,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加强执法力度,严查严打违法行为的同时,也加大宣传科普力度,持续在辖区内开展环保宣传及普法行动,不断提高市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律素养,杜绝无资质收集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

原标题:《涉案金额超百万!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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