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保证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相关资料图)
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诚信
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
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
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
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
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
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等。
四、考核机构
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等股权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果,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业绩考核指标:营业收入增长率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 2023-2026 年四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
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授予股票期权 以 2018-2020 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第一个行权期 低于 110%(与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业绩目标一致);
授予股票期权 以 2018-2020 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第二个行权期 低于 120%(与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业绩目标一致);
授予股票期权 以 2018-2020 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第三个行权期 低于 160%;
授予股票期权 以 2018-2020 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第四个行权期 低于 180%。
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反之,若行权
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激励对象所获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注销。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与其所属业务单元/部门层面绩效
考核相挂钩,各业务单元/部门层面的绩效考核内容、方法、目标由公司决定。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考核期内分年度对各业务单元/部门层面进行绩
效考核,所属业务单元/部门层面绩效考核必须达标作为该业务单元/部门内激
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该业务单元/部门内激励对象按照计划规定比例行
权。反之,若行权条件未达成,则该业务单元/部门内激励对象对应当期拟行权
的股票期权份额全部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权益数量同时与其个人绩效考核挂钩,具体比
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个人层面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系数
优秀
良好
符合业绩基本标准
合格 70%
不合格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且各业务单元/部门层面绩效考核结果达
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层面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激励对象期权行权期的上一年度。
激励计划期权行权期间每年度一次。
七、行权
及行权数量。
八、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
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报告确定激励对象
是否行权以及行权比例。
九、考核结果的反馈及应用
部门应当在考核结束五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授权的相关实施部门提出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授权
的相关实施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
核结果进行修正;
十、考核结果归档
录。
记录,须当事人签字。
门负责统一销毁。
十一、附则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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