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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易创新: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_环球今热点

时间:2023-07-04 20:19:15    来源:证券之星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保证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相关资料图)

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诚信

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

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

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

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

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

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等。

  四、考核机构

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等股权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果,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业绩考核指标:营业收入增长率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 2023-2026 年四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

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授予股票期权     以 2018-2020 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第一个行权期     低于 110%(与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业绩目标一致);

 授予股票期权     以 2018-2020 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第二个行权期     低于 120%(与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业绩目标一致);

 授予股票期权     以 2018-2020 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第三个行权期     低于 160%;

 授予股票期权     以 2018-2020 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第四个行权期     低于 180%。

  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反之,若行权

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激励对象所获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注销。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与其所属业务单元/部门层面绩效

考核相挂钩,各业务单元/部门层面的绩效考核内容、方法、目标由公司决定。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考核期内分年度对各业务单元/部门层面进行绩

效考核,所属业务单元/部门层面绩效考核必须达标作为该业务单元/部门内激

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该业务单元/部门内激励对象按照计划规定比例行

权。反之,若行权条件未达成,则该业务单元/部门内激励对象对应当期拟行权

的股票期权份额全部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权益数量同时与其个人绩效考核挂钩,具体比

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个人层面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系数

               优秀

               良好

           符合业绩基本标准

              合格          70%

              不合格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且各业务单元/部门层面绩效考核结果达

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层面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激励对象期权行权期的上一年度。

  激励计划期权行权期间每年度一次。

  七、行权

及行权数量。

  八、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

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报告确定激励对象

是否行权以及行权比例。

  九、考核结果的反馈及应用

部门应当在考核结束五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授权的相关实施部门提出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授权

的相关实施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

核结果进行修正;

     十、考核结果归档

录。

记录,须当事人签字。

门负责统一销毁。

     十一、附则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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